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满 洲 里 市 教 育 局 文件
满文明办〔2018〕11号
关于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全市各中小学校: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圩?/font>”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广大青少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文明办工作部署,根据内文明办字【2018】9号文件要求,清明前夕,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未成年人中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活动主题
以清明节为契机,充分挖掘节日蕴含的传统文化内涵和爱国主义情感,采取网上签名寄语与网下教育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倍加珍惜今天幸福生活,学习懂得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的道理,不断增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感,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学习、成长成材。
二、突出抓好两项内容
一是开展网上活动。内蒙古文明网制作清明网上祭英烈专题页面, http://nmg.wenming.cn/zt/qmzt/。留言页面系用H5技术制作,可以通过手机分享传播,扫描专题页面上的二维码即可获得分享链接。各校接到通知后,要积极组织未成年人利用手机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签名寄语。满洲里文明网也将开设专题专栏,及时报道我市清明祭英烈活动开展情况。
二是组织网下实践。举办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开展祭拜民族英雄、祭扫烈士陵园、献花和宣誓活动,礼敬先烈先辈,培养爱国情感。
三、活动具体安排
1、活动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7日,为期一周。
2、手机投票栏目由自治区文明网设计开办,每天刊出精彩寄语,显示参与人数。全市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宣传、关注和运用。
3、签名寄语和祭扫活动由市教育局协同有关部门统筹组织。特别是祭扫活动,要本着就近就便、确保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具体措施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校要抓好活动落实,推动工作创新。要充分发挥学校少年宫、社区家长学校等阵地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发挥未成年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小手拉大手”的作用,传播自治区文明办和自治区民政厅下发的《“文明祭扫”倡议书》(附件),宣传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移风易俗,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祭扫新风尚,各类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祭奠活动文明高尚、安全顺利展开。
各中小学校于4月1日前将开展“清明祭英烈”网下活动情况(附图片)上传文明办邮箱:wmbjyc@126.com,4月7日前将网上活动情况(附图片)上传文明办邮箱。市教育局于4月7日前形成活动总结,报送市文明办。
此通知
附件:《“文明祭扫”倡议书》
满洲里市文明办 满洲里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7日
满洲里市文明办 2018年3月27日发
“文明祭扫”倡议书
全区各族各界群众:
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来临,人们都会怀着一份浓浓的思念之情,以各种方式缅怀先辈、祭奠逝者、悼念先人、寄托哀思。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移风易俗,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祭扫新风尚,于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破除祭扫陈规陋习。崇尚科学文明祭扫。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共青团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争做低碳文明祭扫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各地街道、社区、乡村要借助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立必要的宣传、监督、管理机制,助推全社会形成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祭扫的良好风气。
二、强化环保意识,推行文明祭扫新方式。人人自觉树立文明、环保意识,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遵守社会公德,用低碳、自然的方式表达传统的祭奠习俗。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居家祭扫、社区公祭、集体共祭、错峰祭扫等文明祭扫活动,以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宣读一篇祭文等具有时代特点的方式寄托哀思。召开家庭追思会,以回忆先人抚育之恩的方式感召后辈,传承文明家风,将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用更加环保、健康、低碳、文明的方式进行表达,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逐步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的方式上来。
三、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节俭好风气。改变薄养厚葬不良习俗,摒弃奢侈浪费丧葬之风,与时俱进以节俭的方式追思先贤、孝亲感恩、寄托哀思。将纪念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传承优秀文化、丰富精神生活有机结合,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健康生活、弘扬文化、?;せ肪车闹匾靥澹乒闶髟?、花葬、草坪葬,不留坟、不建墓,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不搞封建迷信祭祀活动。
四、杜绝安全隐患,维护绿色环保大环境。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定点祭扫等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做到不在山头、林地、草场、公墓内烧纸焚香、燃放鞭炮,不在广场、小区、树林、交通路口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摆放祭品,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共同维护绿色生态环境,营造平安、环保、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
全区各族各界朋友们,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移风易俗,低碳祭扫,共建文明、和谐、幸福的美好家园!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