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委宣传部,各盟市文明办、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各级文明校园创建向纵深发展,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发〔2019〕41号)《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发〔2019〕45号)《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内党发〔2019〕14号)《加快推进内蒙古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内党办发〔2019〕15号)《关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幼儿园及中小学教育全过程实施方案》(内党宣发〔2018〕18号)有关要求,引导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崇尚文明,做文明有礼的中国人,成为文明礼仪行动的先锋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文明内蒙古建设贡献青春力量,现决定在全区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育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学礼仪、懂礼貌、知礼节和培养中小学生良好文明礼仪习惯为重点,以“积极参与、身体力行、常态推进、效果导向”为原则,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提升行动,通过实践养成,使广大未成人道德水准、文明素养、礼仪行为有更大提升,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活动主体
全区广大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为行动主体
三、活动内容
礼仪是人们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并得到共同认可的行为规范,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组织部分,具有提升人的品位、塑造人物形象、协助人际交往、增强凝聚力、提高文明水准的功能,起到尊重、约束、教化、调节作用。要将学习礼仪、实践礼仪、展示礼仪和宣传礼仪贯穿于提升行动的全过程。通过开展系列提升活动,使广大未成年人掌握更多的文明礼仪知识,日常行为更加文明有礼。
1.学习礼仪。开展文明礼仪教育,让中小学生了解和掌握与自己日常生活和学习密切相关的校园礼仪、家庭礼仪和社交礼仪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开展各类文明礼仪知识比赛、创作编排各类诗歌、歌曲、舞蹈等文艺作品,提高对文明礼仪知识的兴趣和理解水平。
2.实践礼仪。让中小学生广泛参与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在参与和体验中成为文明礼仪的宣传者、实践者、示范者。通过开展校园班级礼仪风采展示、征文和演讲比赛,讲身边发生的礼仪故事、争创文明礼仪先进班级和先进个人,在各类集体性活动中展示中小学生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3.宣传礼仪。各学校通过开展文明礼仪提升活动,加强工作梳理总结,不断完善与中小学生相关的文明礼仪和行为规范内容,制作校园文明礼仪手册,向学生和家长赠阅,通过小手拉大行活动让广大家长参与进来。在室内外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提示牌发布文明礼仪提示语,发布文明礼仪典型光荣榜,进一步提升文明礼仪提升活动的热烈氛围。
四、工作目标
按未成年人年龄结构确定文明礼仪提升目标。
1.幼儿园阶段(3—6岁):重点教导学龄前儿童学会使用基本礼貌用语、模仿简单文明举止。
2.小学阶段(7—12岁):重点教导小学生掌握基本的家庭、学校、社会文明礼仪常识和行为规范,养成日常文明行为习惯。
3.初中阶段(13—15岁):重点引导初中阶段学生自觉规范言行举止,学会沟通、包容,增强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的意识和能力?! ?/p>
4.高中阶段(16—18岁):重点引导高中阶段学生懂得做人做事的原则和方法,掌握面对不同对象、不同场合的仪容、谈吐、举止等文明礼仪规范,培育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五、行动安排
3月份,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联合制定印发活动通知,在全区部署开展中小学生文明礼仪提升行动。各盟市在中小学开学后,组织本地中小学校启动提升行动。11月底前,向自治区主管部门上报年度活动总结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部门等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切实抓好抓实。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实现文明礼仪提升活动各社会面无缝衔接。各责任部门要主动认领任务,对接具体工作,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精心设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精心谋划设计,务求工作实效。文明礼仪提升行动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各级文明办、教育局要加强工作指导,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重点,针对未成年人群体存在的思想道德建设领域问题和难题,设计文明礼仪主题实践活动内容和形式,倡导文明风尚,践行文明理念,推动文明实践,要使文明礼仪提升主题实践活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达到知行合一。
3.发挥阵地作用,实现全员参与。广大未成年人是文明礼仪提升行动的主体,学校是活动的最主要阵地。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文明礼仪提升行动作为学生思想品德课教育的重要实践内容,实现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要使与学生相关的文明礼仪知识和行为规范要求成为每个学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素养。各级乡村学校少年宫要充分发挥活动阵地作用,在组织社团活动时,突出文明礼仪活动内容。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群体能动性,尊重首创精神,创新实践活动载体,搭建青少年便于参与的平台,使广大在校中小学生积极踊跃参与各项活动,通过活动的润泽,实现文明素养的自我涵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4.加强工作衔接,形成常态长效。要坚持活动组织常态化、典型选树常态化,文明素质提升常态化。要将文明礼仪水平作为新时代好少年选树的重要条件,纳入到各级文明校园考核标准中,纳入到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的重要内容,使文明礼仪提升行动与现在品牌工作有序对接,相互提升,形成常态化推进的态势。
5.加强典型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各地各部门要注意总结提炼,对各地各校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加强宣传推广,扩大行动覆盖面、提升影响力。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做好活动的宣传,特别是在各类新媒体广泛转载转发活动信息,把活动打造成为提升广大未成年人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载体。要精选优质信息及时报送各级市文明办、教育局。典型案例稿件发送至自治区文明办电子邮箱(nmgwcnr@163.com)。
自治区文明办、教育厅将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不断总结经验,挖掘创新典型,在全区广泛推广,使全区文明礼仪提升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附件:未成年人日常文明礼仪和行为规范 (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