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满洲里市第九届道德模范及
2023年度“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全市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向上向善正能量,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推进文明满洲里建设中的榜样作用,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开展推选满洲里市第九届道德模范及2023年度“身边好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和行为规范,为建设美丽开放繁荣幸福满洲里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评选类别
1.全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道德模范、见义勇为道德模范、诚实守信道德模范、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孝老爱亲道德模范五类。
2.全市身边好人:分为助人为乐“身边好人”、见义勇为“身边好人”、诚实守信“身边好人”、敬业奉献“身边好人”、孝老爱亲“身边好人”五类。
三、评选标准
(一)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二)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道德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诚信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道德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三)“身边好人”的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遵守《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社会各界人士。
四、组织机构
成立推选活动评委会。评委会主任由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组成。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联系人:李松梅,联系电话:6262118;电子邮箱:mzlwmbzhc@163.com。
五、推选步骤
1.六月为宣传启动阶段。各新闻媒体刊播《关于推选满洲里市第九届道德模范及2023年度“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正式启动推选工作。
2.七月至八月为推荐审核阶段。各部门、各社区要层层开展推荐推选活动,将候选人推荐表及事迹材料(1200字左右)在街道办事处、本系统进行公示,开展投票推选,采取群众评、评群众的方式,确定优选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候选人上报评委会办公室,报送时间截止8月11日。评委会对报送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候选人进行审核筛选,通过评委会议确定最后入选人选,在满洲里文明网和满洲里文明监督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九月为推选阶段。评委会根据对候选人综合评定,确定满洲里市第九届道德模范及2023年度“身边好人”。
六、推荐方式
1.全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荐方式:助人为乐类候选人向各街道办事处推荐,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把关后向评委会推荐;见义勇为类候选人向市政法委推荐,由市政法委负责把关后向评委会推荐;诚实守信类候选人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工商联推荐,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工商联负责把关后向评委会推荐;敬业奉献类候选人向市总工会推荐,由市总工会负责把关后向评委会推荐;孝老爱亲类候选人向市妇联推荐,由市妇联负责把关后向评委会推荐。
2.为保证推选活动的广泛性,不分年龄、民族、性别、职业、人人均可参加评选,候选人可以通过家庭自荐、楼门邻居推荐、党团组织举荐等多种形式确定,评委会相关责任单位要按评选类别初审把关报评委员会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选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选活动作为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把组织推选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过程变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认真完成推荐工作。
2.严谨有序推选。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推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遴选审核、公示宣传、投票推选等各环节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扩大视野、深入考察,真正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标杆人物推荐上来,确保推选出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经得起实践检验。
3.强化学习宣传。把宣传和学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要组织各类媒体,宣传报道道德典型人物,生动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要深入开展“榜样就在身边”主题宣传,运用制作刊播公益广告、举办模范事迹展播、先进事迹专题展览、故事汇巡演等方式,弘扬道德模范的崇高精神。要组织道德模范深入社区、村镇、企业、校园、机关、军营宣讲,引导广大群众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弘扬道德模范崇高精神,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宣传模范事迹、学习模范品质、践行模范精神的过程,促进全社会道德水准不断提升。
4.完善激励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帮扶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关爱,充分体现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享有的崇高社会地位,引领全社会形成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此通知
附:1.满洲里市xxxx道德模范推荐表
2.满洲里市“身边好人”推荐表
3.满洲里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候选人花名册
附件1:
满洲里市xxxx模范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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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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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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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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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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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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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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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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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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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主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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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1200字以内,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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