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教育局、心理健康辅导站:
现将自治区《2015年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心理健康辅导站要按照此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自查,抓紧组建志愿服务队。6月中旬,满洲里市文明办将依据自治区《关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进行考核评估的通知》,对心理健康辅导站检查,确保此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此通知
附《2015年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方案》
2015年未成年人心理
健康辅导工作方案
按照全年工作安排,为了深入贯彻落实2014年全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培训班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现就2015年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巩固成果。完善2014年已考核评估达标的11个盟市级和旗县级站(点)的辅导功能,发挥其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活动,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实现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常态化、便捷化,帮助未成年人磨砺意志品质、培育健全人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考核评估。(1)考核评估对象:2015年,拟对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盟市级站(点)进行考核评估;对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所辖城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进行考核评估;对获得“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资格”的旗(市)进行考核评估。(2)考核评估依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考核评估体系(试行)》(内文明办字〔2014〕4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评估。(3)考核评估程序:采取自愿申报、自评自查、专家评估的方式进行。
3、开展活动。拟成立“自治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志愿服务队”,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资格城市及所属旗县(市、区)也应成立“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辅导和宣讲、咨询、培训活动。
二、工作安排
1.4月,下发《关于对部分盟市、旗县(市、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进行考核评估的通知》,符合条件的站(点)自愿申报。
2.7月,对自愿申报的站(点)进行考核评估验收;同时,对2014年已达标的站(点)进行复检。
3.8月,为考核评估达标的站(点)配备部分器材设备。
4、9月,依托已达标的站(点),对取得国家二级资格证书,并有志愿服务意向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成立“自治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志愿服务队”,盟市和旗县(市、区)成立“志愿服务队”
5、10月,依托志愿服务队,开展“进社区”、“进校园”、“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普及周、咨询日”宣传宣讲咨询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乐观向上的阳光心态。
自治区文明办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