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文明办〔2017〕62号
满洲里市关于节假日期间文明旅游公益
广告常态化宣传实施方案
各区、各单位、各窗口部门:
按照中央文明办通知要求,各区、各单位、各窗口部门在节假日期间要做好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宣传,将文明旅游公益广告总体安排纳入常态化宣传,每逢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刊播力度。现制定此方案,请各区、各单位、各窗口部门认真落实。
一、媒体刊播文明旅游公益广告
(一)节日期间,市电视台每天播出文明旅游公益广告片不少于3次,其中午间和晚间黄金时段至少各播出1次;满洲里日报利用公益广告版面,每天刊发1幅文明旅游公益广告。
(二)各单位要将文明旅游公益广告纳入公益广告总体安排常态化宣传,每逢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刊播力度。
二、制作悬挂文明旅游宣传挂图
(一)机场、车站等交通枢纽,旅游景点、出入境窗口、宾馆饭店、旅行社、商贸核心区等重点场所,在节假日期间,集中悬挂文明旅游公益广告挂图,并在上述场所利用电子屏幕播出公益广告片。
(二)各单位宣传贯彻情况及宣传挂图样本,请于10月15日前报市文明办。
联系人:高勃、刘洋
电 话:0470-6262387 0470-6234003
邮箱:mzlwmbzhc@163.com
各区、各单位、各窗口部门可借鉴中国文明网关于文明旅游公益广告片(电子屏幕用)和文明旅游公益广告,下载地址:
http://www.wenming.cn/jwmsxf_294/wmlygy
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 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