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文明委〔2018〕2号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各单位:
现将《2018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按照今年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做到各项创建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严格督查,抓好落实。文明办组成专项督查组,不定期对公益广告、环境卫生、文明旅游、文明餐桌、诚信建设、志愿服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内容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监督力度,对督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问题突出的单位限期整改。
三、学习交流、推动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亮点达到交流的目的。各区、各单位将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信息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报送至邮箱:mzlwmbzhc@163.com,文明办将从中选取高质量的信息刊播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上,对表现突出的单位通报表扬作为年终评选优秀单位的先决条件。
此通知
附 件:《2018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
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