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文明委〔2021〕1号
各区党委、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办、委、局、处、各人民团体:
按照市委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市文明委拟对各区及市直各部门202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区及市直各部门。
二、考核内容
2020年度各区及市直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方式
采取听汇报、查看相关材料、实地考察等方式。
四、考核时间
2021年1月19日-1月31日
五、考核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 长:王春鹏(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党支部书记)
联络员:周海峰(15104977576)
成 员:陈超、滕琨、杨静文、秦喜东、夏菱
考核部门:合作区、互贸区、东湖区、产业园区、综合保税区、检察院、法院、人大办委、政协办委、教育局、卫健委、人社局、文体旅广局、外事办、融媒体中心、北区办、南区办、东山办、兴华办、新开河镇、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城发投集团、驻呼办、驻京办等24个部门。
第二组:
组 长:魏春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联络员:刘敬成(15049738818)
成 员:邱培峰、赵长利、尹璐、周姣、窦广顺、 张义夫、乌兰托亚
考核部门:纪委监委、市委办、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编办、党校、接待办、档案史志馆、国安办、市委保密机要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安局、司法局、审计局、应急管理局、红十字会、科协、工商联、贸促会等24个部门。
第三组:
组 长:程春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联络员:李松梅(18647081187)
成 员:包雪奕、王梦龙、陈美慧、吴彦鑫、张鹏、朱莹
考核部门: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农牧水利局、工科局、商务局、经济合作促进局、统计局、口岸办、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民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活办、团市委、总工会、妇联、文联、残联等24个部门。
六、具体要求
1.各被考核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考核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支持和配合考核组完成考核任务。
2.各被考核部门联系人务必于2021年1月14日前与本组联络员联系。
3.各被考核部门接到考核通知后,认真撰写本部门202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字数2000字以内。整理归档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材料以备检查,并为考核组提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
4.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结果按照《中共满洲里市委办公厅关于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的通知》(满党办发[2016]45号)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事项。
此通知
附件:
1. 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2.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1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