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文明委〔2021〕18号
全市各区、各单位:
2021年,全市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人民满意”为宗旨,以创建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为目标,按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积极开展了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经市文明委研究决定:命名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满洲里养护工区、蒲公英志愿者联合会为满洲里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命名满洲里市委宣传部、满洲里市蓝天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满洲里市东山街道办事处胪膑社区、满洲里市弘宇志愿者协会为满洲里市级文明单位。
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更名为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教研培训中心更名为市教育研修中心、市职教中心更名为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市土地登记中心更名为市不动产服务中心;市级文明单位市粮油管理所更名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市盐业公司更名为呼伦贝尔市盐业公司满洲里配送中心。
因单位合并、分立自然取消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工商局合作区分局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取消市工商局南区分局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全市各级文明单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巩固满洲里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满洲里贡献应有力量。
此决定
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