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文明委〔2023〕3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满洲里市文明单位
(标兵)评选晋升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作用,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新一届文明单位(标兵)评选晋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晋升范围
满洲里市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都可参与申报相应评选和晋升。
二、评选晋升标准
文明单位(标兵)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20年版)》标准评选,如印发最新版的测评体系和评选办法,按最新版本参照执行。申报满洲里市文明单位的,测评成绩需达到85分以上;申报满洲里市文明单位标兵的,需为往届满洲里市文明单位且测评成绩需达到90分以上。
三、评选晋升程序
1.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符合评选晋升申报条件的市直各部门单位可直接向市文明办报送,符合评选晋升申报条件的非市直单位、组织向所属上级市直部门单位相应党(工)委申报,再由相应市直部门单位党(工)委报市文明办。为加大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申报文明单位比例,请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荐非公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申报评选晋升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市直各部门相应党(工)委要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申报。
2.严格考核,命名认定。市文明办将按照申报标准要求,采取材料审核、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测评考核。测评考核合格的将被列入候选名单,测评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意见并在市直媒体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确定拟入选名单,报市文明委审定,最终以市文明委名义命名评选认定。
3.认真组织,及时报送。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表一式2份,认真总结创建经验,撰写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将推荐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Word表格和盖章扫描PDF)务必于11月6日前报市文明办创建科。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开展文明单位(标兵)创建评选晋升工作,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社会风气、推进文明满洲里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晋升工作,积极组织,统筹安排,切实抓好落实。
2.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晋升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面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推进此项工作。推荐申报过程中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对隐瞒事实的单位,将取消参评资格或荣誉称号。
3.强化教育,做好发动。各部门要以此次评选晋升为契机,大力营造文明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广泛宣传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要通过宣传发动、经验交流、自检自查等活动,强化文明创建意识,使评选晋升过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联系人:陈春乐,联系电话:6262775
电子邮箱:mzlcjb@163.com
附件:1.2023年度全市文明单位(标兵)申请表
2.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20年版)
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
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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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3年度全市文明单位(标兵)申请表
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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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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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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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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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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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时间
(申报全市文明单位标兵填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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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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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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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公场所正面照片及工作工作场景照片各一张,发送至电子邮箱:mzlc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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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情
况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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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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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委审核意见
年 月 日(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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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作情况简介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主要业务指标;获市级以上荣誉、奖励及主要创建经验(详细创建情况另附2000字以内材料)